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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織經(jīng)
來俊臣(651年—697年6月26日) ,雍州萬年(今陜西西安市)人。唐朝武周時期著名酷吏。
無賴出身,善于告密,得到武則天信任,先后任侍御史、御史中丞、太仆卿,組織數(shù)百名無賴專事告密,設立推事院,聯(lián)合黨羽朱南山等撰寫《羅織經(jīng)》,制造各種殘酷刑具,大興刑獄,采取刑訊逼供手段,任意捏造罪狀致人死地,大臣和李唐宗室遭到枉殺滅族者達數(shù)千家。貪贓枉法,橫行無忌,聯(lián)合侯思止、王弘義等援朋結黨。最后,企圖陷害武氏諸王、太平公主、張易之等武則天最親信的人物,誣告皇嗣李旦和廬陵王李顯謀反,遭到衛(wèi)遂忠告發(fā)。
萬歲通天二年(697年),武氏諸王與太平公主等乘機揭露來俊臣種種罪惡。武則天下令處死來俊臣,將其酷吏黨徒全部流放嶺南,延續(xù)十四年之久的恐怖“酷吏政治”宣告結束。
《羅織經(jīng)》是武周酷吏來俊臣所著的一部專講如何羅織罪名,陷害殺人的書?崂糁芘d臨死之際,看過此書,自嘆弗如,竟甘愿受死;一代人杰宰相狄仁杰閱罷此書,冷汗直冒,卻不敢喊冤;女皇武則天面對此書,嘆道:如此機心,朕未必過也。殺機遂生。
時至今日,此書亦被看做陰謀學的扛鼎之作。
作品名稱羅織經(jīng) 創(chuàng)作年代唐朝 文學體裁 筆記 作 者來俊臣 內(nèi)容簡介 專講如何羅織罪名,角謀斗智的書 相關學說 陰謀學
目錄
1 原文及翻譯
▪ 閱人卷第一
▪ 事上卷第二
▪ 治下卷第三
▪ 控權卷第四
▪ 制敵卷第五
▪ 固榮卷第六
▪ 保身卷第七
▪ 察奸卷第八
▪ 謀劃卷第九
▪ 問罪卷第十
▪ 刑罰卷第十一
▪ 瓜蔓卷第十二
2 歷史背景
3 現(xiàn)代評論
4 作品影響
5 作者簡介
原文及翻譯編輯
閱人卷第一
【原文】人之情多矯,世之俗多偽,豈可信乎?子曰:“巧言、令色、足恭,左丘明恥之,丘亦恥之。”恥其匿怨而友人也。
1.【譯文】人們的情感許多是做出來的,世間的習俗許多是虛假的怎么可以相信呢?孔子說:“甜言蜜語、和顏悅色、畢恭畢敬,左丘明認為可恥,我也認為可恥。”可恥的是他們心中藏著怨恨,表面卻與人要好的虛偽行徑。
【原文】人者多欲,其性尚私。成事享其功,敗事委其過,且圣人弗能逾者,概人之本然也。
2.【譯文】人的欲望是多種多樣的,人的本性是自私的。事情成功了便享受功勞,事情失敗了便推托過錯,圣人尚且不能超越這一點,這大概是人的本性所決定的吧。
【原文】多欲則貪,尚私則枉,其罪遂生。民之畏懲,吏之懼禍,或以斂行;但有機變,孰難料也。
3.【譯文】欲望多了就會起貪心,極端自私就會有偏差,罪惡從此便產(chǎn)生了。老百姓害怕懲罰,官吏恐遭禍患,不得不收斂自己的行為;一旦有了機緣變故,誰都無法預料了。
【原文】為害常因不察,致禍歸于不忍;腹绯,身死實哀;夫差存越,終喪其吳。親無過父子,然廣逆恒有;恩莫逾君臣,則莽奸弗絕。是以人心多詐,不可視其表;世事寡情,善者終無功。信人莫若信己,防人毋存幸念。此道不修,夫庸為智者乎?
4.【譯文】人們受害常常是因為對人沒有仔細的察驗,人們遭受禍患往往是由于對人心慈手軟。齊桓公過份相信他的臣子,以致死亡實在讓人哀痛。吳王夫差沒有吞并越國,最后卻導致吳國的滅亡。關系親密沒有超過父子的,可是像楊廣那樣的逆子卻總是存在;施以恩德沒有超過君對臣的,但是像王莽那樣的奸臣起卻從未斷絕。因此說人的內(nèi)心隱含著太多的欺騙,不能光看他的外表。世上的事缺少情愛,做好事的人最后卻得不到功勞。相信別人不如相信自己,防范別人不要心存僥幸。這種技藝不學習,難道還能成為一個有智慧的人嗎?
事上卷第二
【原文】為上者疑,為下者懼。上下背德,禍必興焉。
5.【譯文】上司的疑心重,下屬的恐懼就多。上司和下屬的心意不一致,禍事便由此產(chǎn)生了。
【原文】上者驕,安其心以順。上者懮,去其患以忠。順不避媚,忠不忌曲,雖為人詬亦不可少為也。上所予,自可取,生死于人,安能逆乎?是以智者善窺上意,愚者固持己見,福禍相異,咸于此耳。
6.【譯文】高高在上的人驕傲,順從他可使其心安。高高在上的人懮慮,忠于他可使其免除懮患。順從不要回避獻媚,忠心不要忌諱無理,雖然遭人詆毀也不能少做。上司能給你什么,自然能拿回什么,生死都控于人手,怎么能違背他們呢?因此有智能的人擅長暗中猜度上司的心意,愚蠢的人只堅持自己的見解,他們福禍不同,都是源于這個原因。
【原文】人主莫喜強臣,臣下戒懷妄念。臣強則死,念妄則亡。周公尚畏焉,況他人乎?
7.【譯文】當主子的沒有喜歡手下的人勢力過于強大,當臣子的要戒除心中存有的非分之想。臣子權勢過大會招致死禍,想法荒謬會導致滅亡。周公姬旦尚且懼怕這些,何況是其它人呢?
【原文】上無不智,臣無至賢。功歸上,罪歸己。戒惕弗棄,智勇弗顯。雖至親亦忍絕,縱為惡亦不讓。誠如是也,非徒上寵,而又寵無衰矣。
8.【譯文】上司沒有不聰明的,下屬絕無最有德行的。功勞讓給上司,罪過留給自己。戒備警惕之心不要丟失,聰明和勇敢不要顯露。雖然是最親近的人也要忍心斷絕,縱然是干邪惡的事也不躲避。如果真的做到這樣,不但上司會寵愛有加,而且寵信不會衰減。
治下卷第三
【原文】甘居人下者鮮。御之失謀,非犯,則篡耳。
9.【譯文】自愿處于下屬的人很少。上級對下級的管理如果沒有計謀,不是下級抵觸上級,就是下級奪取上級的權力。
【原文】上無威,下生亂。威成于禮,恃以刑,失之縱。私勿與人,謀必辟。幸非一人,專固害。機心信隱,交接靡密,庶下者知威而畏也。
10.【譯文】上司沒有威嚴,下屬就會鬧出禍事。威嚴從禮儀中樹立,依賴于刑罰,放任它就會喪失。秘密的事不要讓人參與,參與謀劃的人一定要清除。寵信不要固定在一個人的身上,讓一個人專權一定會帶來禍害。心思一定要隱藏起來,與人交往不能過分親密,希望下屬由此感知上司的威嚴而生敬畏。
【原文】下附上以成志,上恃下以成名。下有所求,其心必進,遷之宜緩,速則滿矣。上有所欲,其神若親,禮下勿辭,拒者無助矣。
11.【譯文】下屬依附上司才能成就志向,上司依靠下屬才能取得功名。下屬有貪求的東西,他的心自然會要求上進,提升他應該慢慢的來,太快他就滿足了。上司有想使用的人,他的神態(tài)要親切,以禮相待下屬不要推辭,不這樣做就沒有人協(xié)助他了。
【原文】人有所好,以好誘之無不取,人有所懼,以懼迫之無不納。才可用者,非大害而隱忍。其不可制,果大材而亦誅。賞勿吝,以墜其志。罰適時,以警其心。恩威同施,才德相較,茍無功,得無天耶?
12.【譯文】人有喜好的東西,用喜好的東西引誘他沒有收伏不了的。人有懼怕的東西,用懼怕的東西逼迫他沒有不接受的。有才能可以使用的人,沒有大的害處要暗中容忍。其人不能馴服,確實是才能出眾的也要誅殺。賞賜不要吝惜,用此消磨他們的意志。懲罰要適合時宜,以此讓他的心得到告誡。恩惠和威力一起施行,才能和品德互相比較,如果這樣做還沒有成效,莫非這就是天意吧?
控權卷第四
【原文】權者,人莫離也。取之非易,守之尤艱;智不足弗得,謀有失竟患,死生事也。
13.【譯文】權力,是人們不可以缺少的。獲取權力不容易,保住權力更加艱難;智慧欠缺的人不能得到,謀略不當?shù)娜俗罱K卻能帶來禍患,這是關系生死的大事。
【原文】假天用事,名之順也。自絕于天,敵之罪也。民有其愚,權有其智。德之不昭,人所難附焉。
14.【譯文】借用天意行事,名義上才適合正道。逆天而行,自作自受,這是敵人的罪名。讓老百姓愚昧無知,這是掌權者的聰明之處。恩惠不顯示出來,人們就很難依從了。
【原文】亂世用能,平則去患。盛事惟忠,庸則自從。名可易,實必爭;名實悖之,權之喪矣。嗜權逾命者,莫敢不為;權之弗讓也,其求乃極。機為要,無機自毀;事可絕,人倫亦滅。利祿為羈,去其實害;賞以虛名,收其本心。若此為之,權無不得,亦無失也。
15.【譯文】混亂動蕩的時代要使用有能力的人,天下平定了要鏟除他們以絕后患。大治時期只使用忠于自己的人,平庸無才的人最易掌握和歸順。名稱可以改變,實權必須力爭;名稱和實權完全相反,權力就喪失了?岷脵嗔Τ^他性命的人,是沒有什么不敢做;權力沒有主動讓給別人的,所以爭奪它的方法無所不用。時機十分重要,時機不當就會自取滅亡;事情可以做絕,尊卑長幼也能狠心滅殺。用錢財爵祿來拘束他們,以消除他們可能造成的實際危害;用虛假的名位來賞賜他們,以收買他們的人心。如果這樣行事,什么權力都可以獲得,也不會失去。
制敵卷第五
【原文】人皆有敵也。敵者,利害相沖,死生弗容;未察之無以辨友,非制之無以成業(yè)。此大害也,必絕之。
16.【譯文】人都有敵人的。敵人,是與他有利害沖突,生死不能兼容的人。不能認清敵人就無法分辨朋友,不能制伏敵人就不能成就事業(yè),這是最大的禍害,一定要根除它。
【原文】君子敵小人,亦小人也。小人友君子,亦君子也。名為虛,智者不計毀譽;利為上,愚者惟求良善。
17.【譯文】君子和小人為敵,也就變成小人了。小人和君子友善,也就變成君子了。名聲是虛的,有智能的人不會計較別人的毀謗和稱贊;利益是至高無上的,愚蠢的人才只是求取好的善名。
【原文】眾之敵,未可謂吾敵;上之敵,雖吾友亦敵也。親之故,不可道吾親;刑之故,向吾親亦棄也。惑敵于不覺,待時也。制敵于未動,先機也。構敵于為亂,不赦也。害敵于淫邪,不恥也。敵之大,無過不知;禍之烈,友敵為甚。使視人若寇,待親如疏,接友逾仇,縱人之惡余,而避其害,何損焉?
18.【譯文】人們共同的敵人,不能說一定是我的敵人;上司的敵人,雖然是我的朋友也要與他為敵。親戚的緣故,不能說就是我該親近的人;刑罰的緣故,如果是我的親人也要舍棄。在不知不覺中迷惑敵人,以等待時機。在敵人沒有行動的時候制伏他,這就是搶先占有有利時機。在犯上作亂上構陷敵人,這是不能赦免的罪名。在淫穢邪惡之事上加害敵人,這最能讓人鄙視他。最大的敵人,是沒有比不知道誰是敵人更大的了;最深的禍害,以和敵人友善最為嚴重。假如把天下人看得像強盜一樣,對待親人像陌生人一樣,交接朋友超過了對仇人的態(tài)度,縱然人們厭惡我,卻能躲避禍害,又有什么損失呢?
固榮卷第六
【原文】榮寵有初,鮮有終者;吉兇無常,智者少禍。榮寵非命,謀之而后善;吉兇擇人,慎之方消愆。
19.【譯文】顯達和寵幸有開始的時候,能保持到最后的就很少了;吉利和兇險沒有不變的,有智能的人才能減少禍事。顯達和寵幸不是命里就有的,先有謀劃后才有成;吉利和兇險是選擇人的,謹慎小心才能消災免禍。
【原文】君命無違,榮之本也,智者舍身亦存續(xù)。后不乏人,榮之方久,賢者自苦亦惠嗣。官無定主,百變以悅其君。君有幸臣,無由亦須結納。人孰無親,罪人慎察其宗。人有賢愚,任人勿求過己。
20.【譯文】君主的命令不要違抗,這是顯達的根本,有智能的人寧肯犧牲自己也要讓顯達延續(xù)下去。后代不缺乏人材,顯達才可持久,賢明的人情愿自己吃苦也要惠及后人。官位沒有固定的主人,用機智多變?nèi)偹木。君主都有寵幸的臣子,沒有什么原由也必須和他們結交往來。人都有三親六故,懲罰人的時候一定要仔細審察他的家族。人有賢明和愚蠢之別,任用人不要要求他們的才能高過自己。
【原文】榮所眾羨,亦引眾怨。示上以足,示下以惠,怨自削減。大仇必去,小人勿輕,禍不可伏。喜怒無蹤,慎思及遠,人所難圖焉。
21.【譯文】顯達為眾人所羨慕,也能引發(fā)眾人的怨恨。對上司要表示心滿意足,對手下要施以恩惠,怨恨自然就會減少了。大的仇人一定要鏟除,無恥小人不要輕視,禍患就不能隱藏。高興和憤怒的心情不露蹤跡,謹慎思考放眼遠處,人們就很難圖謀他了。
保身卷第七
【原文】世之道,人不自害而人害也;人之道,人不恕己而自恕也。
22.【譯文】世間的道理,人們不傷害自己卻遭到別人的傷害;做人的道理,別人不原諒自己而自己卻能原諒。
【原文】君子惜名,小人愛身。好名羈行,重利無虧。名德不昭,毀謗無損其身;義仁莫名,奸邪不以為患。陽以贊人,置其難堪而不覺;陰以行私,攻其諱處而自存。
23.【譯文】君子愛惜名譽,小人愛護自己。喜好名譽就會束縛人的行為,重視利益就不會吃虧。名望和德行不顯示,誹謗就不能損害他本身的清譽;義氣和仁德不顯露,奸詐邪惡的人就不會把他視為禍患。明面上夸贊他人,使人處于難堪的境地卻不自知,背地里,攻擊他最忌諱的點,而不暴露自己
【原文】庶人莫與官爭,貴人不結人怨。弱則保命,不可作強;強則斂翼,休求盡善。罪己宜苛,人憐不致大害。責人勿厲,小惠或有大得。
24.【譯文】老百姓不要與官府爭斗,富貴的人不要輕易和人結下怨仇。身為弱者要保全性命,不能逞強顯能;身為強者要收斂羽翼,不可求取完美無缺。責備自己應該苛刻,使人憐憫就不會招致大的禍害。責罰他人不要過于嚴厲,小的恩惠有時能帶來大的收獲。
【原文】惡無定議,莫以惡為惡者顯;善無定評,勿以善為善者安。自憐人憐,自棄人棄。心無滯礙,害不侵矣。
25.【譯文】惡沒有固定的說法,不把惡當作惡的顯達;善沒有固定的評判,不把善視為善的人平安。自己憐惜自己別人才會憐惜,自己厭棄自己別人自會厭棄。思想沒有停滯阻礙,禍害就無法侵犯了。
察奸卷第八
【原文】奸不自招,忠不自辯。奸者禍國,忠者禍身。
26.【譯文】奸臣不會自己招認,忠臣不能自己辯解。奸臣損害國家,忠臣損害自身。
【原文】無智無以成奸,其智陰也。有善無以為奸,其知存也。
【譯文】沒有智謀不能成為奸臣,他們的智謀都是陰險的。心存良善不會成為奸臣,他們的良知沒有喪失。
【原文】智不逾奸,伐之莫勝;知不至大,奸者難拒。忠奸堪易也。上所用者,奸亦為忠;上所棄者,忠亦為奸。
27.【譯文】智謀不超過奸臣,討伐他就不能獲勝;良知不深遠廣大,對奸臣就難以抗拒。忠臣和奸臣是可以變換的。君主任用信任的人,雖然是奸臣也被看做忠臣;君主拋棄不用的人,即使是忠臣也被視為奸臣。
【原文】勢變而人非,時遷而奸異,其名難恃,惟上堪恃耳。好惡生奸也。人之敵,非奸亦奸;人之友,其奸亦忠。
28.【譯文】時勢變了人就不同,時間變了奸臣就有分別,忠奸的名稱難以依賴,只有君主才可作為依仗。喜歡和厭惡產(chǎn)生奸臣。人們的敵人,不是奸臣的也被視為奸臣;人們的朋友,是奸臣的也被視為忠臣。
【原文】道同方獲其利,道異惟受其害。奸有益,人皆可為奸;忠致禍,人難為忠。奸眾而忠寡,世之實也;言忠而惡奸,世之表也。
29.【譯文】道義相同才能獲得利益,道義不同只有得到災害。當奸臣有好處,人們都可以成為奸臣;當忠臣招致禍患,人們就很難做忠臣了。奸臣多而忠臣少,這是世間真實的狀況;說自己是忠臣而厭惡奸臣,這是世間表面的現(xiàn)象。
【原文】惟上惟己,去表求實,奸者自見矣。
30.【譯文】只獻媚君主就是為了自己,去除表面探求實質(zhì),奸臣自然就會顯現(xiàn)出來了。
謀劃卷第九
【原文】上不謀臣,下或不治;下不謀上,其身難晉;臣不謀僚,敵者勿去。官無恒友,禍存斯虛,勢之所然,智者弗怠焉。料敵以遠,須謀于今;去賊以盡,其謀無忌。欺君為大,加諸罪無可免;枉法不容,縱其為禍方懲。
31.【譯文】君主不用計謀統(tǒng)御臣子,有的下屬就無法治理;下屬不用計謀對君主,他們自身的官職就難以晉升;官員不用計謀對付同僚,他的敵人不能鏟除。官場上沒有永遠的朋友,禍患常在片刻之間,這是形勢的必然,有智能的人對此不能松懈。預料敵人能達到遠處,必須要在今天謀劃;鏟除賊人要達到全殲,他的謀劃就不能有所忌諱。欺騙君主是大罪,把這個罪名強加在別人身上他就不能幸免;破壞法律不能寬容,放縱他以致出生禍亂才加以懲罰。
【原文】上謀臣以勢,勢不濟者以術。下謀上以術,術有窮者以力。臣謀以智,智無及者以害。事貴密焉,不密禍己;行貴速焉,緩則人先。其功反罪,彌消其根;其言設繆,益增人厭。行之不輟,不亦無敵乎?
32.【譯文】君主憑借權勢謀劃臣子,勢力衰弱的時候要依靠權術。下屬依靠權術謀劃君主,權術窮盡的時候就憑借實力。臣子用智計謀劃同僚,智計達不到的時候就用傷害。事情貴在保守秘密,不能保守秘密,就禍及自身;行動貴在迅速快捷,緩慢拖拉就讓別人占了先機。將他的功勞變成他的罪行,徹底消滅他的根本;設定一個荒謬的說法誣指是他說的,這最能增加人們的厭惡。謀劃行為不停止,不是沒有敵手了嗎?
問罪卷第十
【原文】法之善惡,莫以文也,乃其行焉;刑之本哉,非罰罪也,乃明罪焉。
33.【譯文】法律的好壞,不在條文本身,而是它的執(zhí)行;刑罰的根本,不在如何處罰犯罪,而是如何確定犯罪。
【原文】人皆可罪,罪人須定其人。罪不自招,密而舉之則顯。上不容罪,無諭則待,有諭則逮。人辯乃常,審之勿憫,刑之非輕,無不招也。或以拒死,畏罪釋耳。人無不黨,罪一人可舉其眾;供必無缺,善修之毋違其真。事至此也,罪可成矣。
34.【譯文】人都是可以定罪的,加罪于人必須先確定對象。罪行不會自動暴露,密告并檢舉他就會讓罪行顯現(xiàn)。君主不會容忍犯罪,沒有諭旨就耐心等待,有諭旨就馬上逮捕。人們自辨無罪是正常的,審訊他們不要心存憐憫,刑罰他們不能出手輕微,這樣做他們就沒有不招認的。有的人因為拒不認罪被責打致死,這種情況可用畏罪自殺來解釋說明。人沒有不結黨營私的,給一人定罪便可揭發(fā)出他的同伙;供狀必須沒有破綻,把被告供狀編撰修補使之不違反真實。事情做到這樣,罪案就可以成立了。
【原文】人異而心異,擇其弱者以攻之,其神必潰。
35.【譯文】人不同他們的思想就有差異,選擇他們的薄弱之處加以攻擊,他們的精神就會崩潰。
【原文】身同而懼同,以其至畏而刑之,其人固屈。憐不可存,憐人者無證其忠。友宜重懲,援友者惟其害。
36.【譯文】人的身體相同害怕責罰也相同,用他最畏懼的東西給他動刑,他就一定會屈服。不可以存有憐惜,憐惜別人的人并不能以此證明他的忠正。朋友應該從重懲處,幫助朋友的人只能給他自己招來禍害。
【原文】罪人或免人罪,難為亦為也。
37.【譯文】加罪于人或許能避免被人加罪,此事雖不容易也要勉為其難了。
刑罰卷第十一
【原文】致人于死,莫逾構其反也;誘人以服,非刑之無得焉。刑有術,罰尚變,無所不施,人皆授首矣。
38.【譯文】讓人達到死亡的境地,沒有比構陷他謀反更能奏效的事了;誘導人們做到服從,不刑罰他們就達不到目的。刑訊是講究方法的,責罰貴在有所變化,施行的手段沒有限制,人們就都會伏法認罪了。
【原文】智者畏禍,愚者懼刑;言以誅人,刑之極也。明者識時,頑者辯理;勢以待人,罰之肇也。
39.【譯文】有智能的人畏懼禍事,愚笨的人害怕刑罰;用言語來殺人,這是刑罰中最高明的。聰明的人能認清當前的客觀形勢,愚頑的人卻一味辯說有理與無理;按照形勢的要求對待他人,這是責罰人的出發(fā)點。
【原文】死之能受,痛之難忍,刑人取其不堪。士不耐辱,人患株親,罰人伐其不甘。人不言罪,加其罪逾彼;證不可得,偽其證率真。刑有不及,陷無不至;不患罪無名,患上不疑也。
40.【譯文】死亡可以接受,痛苦難以忍耐,給人動刑選取他們不能忍受的。讀書人忍耐不了屈辱,人們都擔心株連自己的親人,懲罰人要攻取他們不情愿處。人們不承認有罪,就此加害他的罪名比原來的罪名還大;證據(jù)不能得到,偽造證據(jù)大概像真的一樣。刑罰有做不到的地方,誣陷卻什么都可以做到;不要擔心給人加罪沒有名義,只擔心君主沒有猜疑之心。
【原文】人刑者非人也,罰人者非罰也。非人乃賤,非罰乃貴。賤則魚肉,貴則生死。人之取舍,無乃得此乎?
41.【譯文】被人用刑的人會受到非人的待遇,懲罰別人的人自己也會避免懲罰。遭受非人的待遇就低賤,不受懲罰就高貴。低賤的人就任人宰割,高貴的人就主宰別人的生死命運。人們的選擇態(tài)度和行為,恐怕是源于此吧?
瓜蔓卷第十二
【原文】事不至大,無以驚人。案不及眾,功之匪顯。上以求安,下以邀寵,其冤固有,未可免也。
42.【譯文】事情不是很大,就不能讓人震驚。案件不是牽扯人多,功勞就不能顯現(xiàn)。君主用它來求取安定,臣子用它來邀功取寵,這里的冤情一定會有,卻是不可能避免的。
【原文】榮以榮人者榮,禍以禍人者禍。榮非己莫恃,禍惟他勿縱。罪無實者,他罪可代;惡無彰者,人惡以附。心之患者,置敵一黨;情之怨者,陷其奸邪。
43.【譯文】真正顯達是能讓他人也顯達的顯達,真正的禍患是能使他人也致禍的禍患。不是自己掙來的顯達不要倚仗,只要是他人的禍患就不要放過。罪名沒有實證,用其它的罪名來替代;惡行沒有顯露,用他人的惡行來依附。心腹的禍害,把他誣指為是敵人的同伙;情感上怨恨的人,陷害他是奸詐邪惡的小人。
【原文】官之友,民之敵;親之友,仇之敵,敵者無常也。榮之友,敗之敵;賤之友,貴之敵,友者有時也。是以權不可廢,廢則失本,情不可濫,濫則人忌;人不可密,密則疑生;心不可托,托則禍伏。智者不招己害,能者尋隙求功。餌之以逮,事無悖矣。
44.【譯文】官吏的朋友,在以官吏為敵的百姓眼里便是幫兇;親人的朋友,在和親人有仇的仇人眼中也成了敵人,所以說敵人是變化不定的。顯達時的朋友,敗落時就是敵人;貧賤時的朋友,富貴時就是敵人,所以說朋友是暫時的。因此說權力是不可廢棄的,廢棄了就失掉了根本;同情心是不能隨便施予的,太隨便了就會招人忌恨;與人交往不能過于親密,太親密就會產(chǎn)生疑慮;心里話不能說出來,毫無保留就潛藏著禍患。有智能的人不會為自己招來禍害,有能力的人總是尋找別人的漏洞以求取功勞。引誘他們上鉤再據(jù)此把他們逮捕,事情就沒有悖理之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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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背景編輯
《羅織經(jīng)》是一部專講羅織罪名,角謀斗智的書籍,是由武則天時唐朝酷吏來俊臣,萬國俊所著,實際上就是“整人經(jīng)”,“害人經(jīng)”,教他們的門徒如何編造罪狀,安排情節(jié),描繪細節(jié),陷害無辜的人。他們還爭相發(fā)明了刑訊辦法,名目繁多,可謂整人有術。在中國幾千年的歷史上,它是一道獨特的"風景",有著不同尋常的意味。其一,它是人類有始以來,第一部制造冤獄的經(jīng)典。其二,它是酷吏政治中,第一部由酷吏所寫,赤裸裸的施惡告白。其三,它是文明史上,第一部邪惡智慧之大成的詭計全書。其四,它第一次揭示了奸臣為何比忠臣過得更好的奧秘:權謀厚黑。
武則天稱帝以后,仍然保持著強烈的防范心理,酷吏政治在武周初期以更大規(guī)模迅速發(fā)展,甚至到了不可控制的程度。
中宗復位后,在神龍元年(705年)三月八日的詔書中,開列了一張二十七人的酷吏名單。其中大部分人作為酷吏的主要活動,都是在武則天稱帝之后進行的。在武則天恐怖政策的指導下,迎來了酷吏政治的高潮,相應的刑罰手段也達到了駭人聽聞的程度。
來俊臣的發(fā)家在天授年間(690-692年),并很快成為酷吏集團的首領。天授元年,他因告密累遷侍御史,加朝散大夫,二年擢拜左臺御史中丞。來俊臣身上集中體現(xiàn)了酷吏的兩大特點,一是善于告密與羅織罪狀,二是極端殘忍。
來俊臣羅織罪狀的方法其實并不高明。具體做法是,招集無賴數(shù)百人,讓他們共同羅織,千里響應。欲誣陷一人,即在各地同時告發(fā),造成證據(jù)互補,欺上瞞下。他還與同黨一起對告密深入研究,編撰出一本《告密羅織經(jīng)》,從原理到技術都有詳細的介紹。采用他們介紹的方法,誣告的成功率極高。一旦遇有無法落實的案件,人們都說:“只要交給來俊臣推勘,一定能查獲實情。”
武則天在洛陽皇城西面的麗景門內(nèi)設立推事院,專門交由來俊臣等負責審判大案,號為“新開門”。只要被送往新開門受審,沒有人能夠清白出來。所以來俊臣的同黨侍御史王弘義得意地將麗景門戲稱為“例竟門”,言下之意是,入此門者必死無疑。
來俊臣等還發(fā)明了許多拷訊囚徒的嚴刑酷法;蛞源坠啾,關押到地牢中;或將人放到甕中,在甕的四周燒火烤炙,并絕其糧食,致使有的人被迫抽衣絮而食之;或者將人投到糞穢之中,備受荼毒。他還同索元禮等創(chuàng)造了十號大枷,冠以叫人聽而生畏的名字:一曰定百脈,二曰喘不得,三曰突地吼,四曰著即承,五曰失魂膽,六曰實同反,七曰反是實,八曰死豬愁,九曰求即死,十曰求破家。還有一種用鐵籠頭連著枷鎖的刑具,輪轉于地,囚犯轉眼間即悶絕身亡。還有許多的刑罰,都是將人折磨得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唐朝酷吏發(fā)明的酷刑
武則天稱帝以后的濫刑維持了七年時間,到萬歲通天二年(697)六月,來俊臣被處以極刑,酷吏政治才告結束。
這一時期內(nèi)酷吏經(jīng)辦的政治案件,主要的有二十多宗,被整肅的主要對象是反對派官僚,包括一大批宰相。他們被整肅的原因各不相同,有的純屬誣陷,有的則因貪贓枉法,有的因為與來俊臣等有私怨,有的則牽連于皇位繼承問題。
這一時期濫刑的一個重要特點,就是酷吏自身也不斷受懲處。表明武則天既利用酷吏,又不允許他們走得太遠。
天授二年(691年)正月,御史中丞代理御史臺長官的李嗣真上疏請求抑制酷吏、恤獄慎刑。武則天雖未能完全聽得進去,但在稍后的一、二月間,同時處決了惡貫滿盈的大酷吏丘神勣、周興、索元禮。
丘神勣在垂拱四年鎮(zhèn)壓瑯琊王李沖起兵后,揮刀盡殺博州官吏,破千余家,后來又參與審訊制獄;周興是武則天稱帝以前以宗室為主要整肅對象的恐怖政策的主要執(zhí)行者,屢受制獄,被其陷害者數(shù)千人;索元禮是許多殘酷刑罰的發(fā)明人,揚州起兵后在洛州牧院首按制獄,心性殘忍,甚于虎狼,欠下了累累血債。丘神勣下獄后伏誅,索元禮是武則天為了安慰人心而殺的,周興之罪按律當死,武則天念其前功,改流嶺外,在路上被仇家所殺。同時處置這三名酷吏,標志著武則天在控制監(jiān)刑的問題上走出了艱難的第一步。
天授三年一月,來俊臣等與武承嗣合謀,羅告宰相狄仁杰、任知古、裴行本以及御史中丞魏元忠、潞州刺史李嗣真等七人,以謀反罪將他們批捕下獄。由于狄仁杰首先承認“反是實”而未及時行刑,贏得了機會,并拆下被頭帛巾書寫冤狀,經(jīng)獄吏轉呈家人后由其子拆出,向武則天訴冤。后來,三個月前被處死的宰相樂思晦的不滿十歲的兒子求見,武則天深受觸動,召問狄仁杰。七人于是幸免一死,被免官或流放。在此案的處理過程中,酷吏們的種種劣跡多有敗露,武則天不得不對濫刑的做法重加考慮。狄仁杰等人的被免死,畢竟又在控制濫刑問題上前進了一步。
同年(天授三,如意元,長壽元,692年)夏秋間,朝中抑制酷吏的呼聲四起。萬年縣主簿徐堅上疏請退酷吏任寬平;右補闕朱敬則上疏以為革命之后眾心已定,請省刑尚寬;侍御史周矩上疏揭露酷吏的殘暴行徑,請緩刑用仁。武則天一改過去對此類奏疏不予理睬的態(tài)度,加以肯定并有所采納。對酷吏政治持反對態(tài)度的李昭德被拜為宰相,還指派監(jiān)察御史嚴善思去按問一些有疑的在押犯人,查出被迫假伏罪的八百五十余人。
一時間,羅織之黨為之不振,制獄稍衰。這一年正是武則天在七十余歲高齡身體好轉、心情愉快的時候。為了紀念牙齒再生,改元長壽。
當年,被賜名為武家臣的酷吏來子珣被流放愛州(今越南靖化)而死。
長壽二年(693年)正月,侍御史徐有功因為擔;仕玫洛]氏之母無罪,被誣告為黨同惡逆,酷吏們?yōu)槠涠ㄗ锝g刑。徐有功處之泰然,并乘武則天召問之機,再次聲明“好生,圣人之大德”的道理。武則天因此免除了竇母龐氏及其諸子的死罪。徐有功也幸免于難,當時被除名之后,不久又起用為左司郎中,后來官至司刑少卿,冒著生命危險救護了許多無辜之人,為抑制酷吏做出了重大貢獻。
同年二月,酷吏侍御史侯思止以違反民間蓄錦的規(guī)定,被宰相李昭德收審,杖殺于朝堂。
在此前后,酷吏們迫于受抑制、打擊的不利形勢,再次制造事端,利用武則天對此前受到整肅的宗室、大臣及家屬們的防范心理,上告被安置于嶺南的流人陰謀造反。兩年前傅游藝就曾建議武則天盡殺嶺南流人,以絕后患。既然收到了他們謀反的報告,武則天決定派遣司刑(大理寺,評事萬國俊攝監(jiān)察御史,前往按問。萬國俊是洛陽人,是以來俊臣為首的酷吏集團中的骨干分子,曾參與編造《告密羅織經(jīng)》,與來俊臣同按制獄。他來到廣州以后,把附近流人召到一起,假傳制命逼令自盡。流人號呼,稱冤不服。萬國俊將三百余人驅趕到一處河灣一次全部殺死。然后捏造他們造反的證據(jù),回京復命之時,乘機煽風點火,說:“諸道流人咸有怨望,若不及早采取措施,恐怕后果嚴重。”
分布在劍南、黔中、安南等地的流人,是流放各地的犯人,本來已經(jīng)喪失了反抗能力。武則天沒有冷靜下來作仔細研究,再次表現(xiàn)出一個封建帝王的權力欲和殘忍的本性。在萬國俊的煽動下,武則天派出一批使巨,分赴各地處理流人謀反事件。這些人看到萬國俊因為殺人多而得到提拔,爭相仿效,展開了一場屠殺競賽。結果,最多的殺了九百人,有的殺了七百人,最少的也達到五百人。甚至有的流人是早年被放、而不是在武則天革命前后因罪流放的,也在這場殺人比賽中無辜斃命。武則天后來有所醒悟,制止了這種濫殺,下制規(guī)定:“被六道便所殺之家口未歸者,并遞還本管。”萬國俊、劉光業(yè)等出使六人后來也都不得善終,不久相繼慘死。
武則天逝世以后流行一種說法,認為遣使殺流人是她一種有意的安排,并乘機收拾外派的酷吏,達到滅絕流人和清除酷吏一箭雙雕的目的!顿Y治通鑒考異》引唐人潘遠《紀聞》載錄了旨在說明武則天此種用意的這個故事。不過,其中穿鑿的痕跡很明顯,是在否定武則天的政治氣氛下,利用了民間的一種傳聞。殺流人事件,主要還是酷吏集團為了制造不穩(wěn)定的氣氛,以擺脫有可能被拋棄受整肅的被動局面而制造的。這是一場真正的陰謀。當然,武則天也要對此負主要責任。
但是,結束恐怖政治的步伐并末因此停止。第二年(長壽三,延載元,694年),來俊臣因貪污罪下獄,由御史中丞貶為殿中丞,九月再貶為同州參軍。同時,酷吏王弘義也被流放瓊州,緊接著被杖殺。
自來俊臣外貶之后,酷吏沉寂了幾年。后來由于一樁謀反案,使酷吏復又猖撅了大約半年時間。
萬歲通天二年(697年)正月,箕州刺史劉思禮與洛州錄事參軍綦連耀謀反的事件被明堂縣尉吉頊得知。吉頊寫狀告訴了已調(diào)任合宮縣尉的來俊臣,便其上疏告變。來俊臣重新受到重用。
劉思禮是太原元謀功臣劉世龍之侄。術士張憬藏看其相曰,當歷箕州而位至太師。若先當上箕州刺史,然后太師之位亦可求得。于是劉思禮慫恿綦連耀陰結朝士圖謀不軌,并暗定君臣之契。當時王勃之兄王勒任鳳閣舍人兼知天官(吏部)侍郎事,負責官員選任,安排劉思禮做了箕州刺史。王之弟監(jiān)察御史王助將此事告訴了吉頊,不料被揭發(fā)。
武則天讓河內(nèi)王武懿宗負責審查。武懿宗實際上也是一個未列入酷吏名單的大酷吏,自天授年間以來,多次審理大獄,喜誣陷人,時人以為僅次于周興、來俊臣。他答應劉思禮,只要把朝中與自已不和的那些人都牽連進去,就可免死。結果劉思禮廣引包括宰相李元素、孫元亨在內(nèi)的海內(nèi)名士三十六家,都被武懿宗屈打成招,全部族誅,親黨連坐被流放者達千余人。來俊臣因此得到了提升。
在此前后,來俊臣也迎來了他的末日。他與秋官侍郎皇甫文備誣告宰相李昭德謀反,昭德下獄。但他起用之后變本加厲,又進一步誣告武氏諸王、太平公主以及皇嗣李旦和廬陵王李哲,完全擺出了魚死網(wǎng)破的拼命架勢。
河東人衛(wèi)逐忠首先揭發(fā)來俊臣的誣妄,武氏諸王及太平公主也乘機揭發(fā)其罪。在宰相王及善及新受信用的吉頊等人的勸說下,武則天批準了法司的判決,將來俊臣與李昭德同時棄市。李昭德之死當另有原因,而來俊臣被處決確實大快人心,仇家爭啃俊臣之肉,斯須而盡,抉眼剝面,披腹出心,騰踏成泥。武則天迫于公眾輿論,下制公布其罪惡,全家抄沒。來俊臣問斬之后,黨徒也都配流嶺南,標志著酷吏政治的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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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無謀之秘卷
一、《羅織經(jīng)》由唐朝酷吏來俊臣
二、《榮枯鑒》由五代宰相馮道
三、《權謀殘卷》 相傳這是明朝猛相張居正所著
四、《守弱學》的著者杜預
五、《韜晦術》楊慎,字用修,號升庵,明正德年間狀元
六、《止學》 文中子 王通
七、《解厄學》晏殊(991―1055),北宋著名詞人。
八、《度心術》 唐·李義府
九、《賭經(jīng)》
十、《宦經(jīng)》狄仁杰
十一、《仕經(jīng)》--(五代) 馮道 【做官學】
十二、《勢勝學》譯文
十三、《處世懸鏡》 作者為南北朝傅昭
文章來源于互聯(lián)網(wǎng) 2019.11.17日轉載